一、目的为了保证化验室的分析样品在传递过程中防止污染、腐蚀、变质、破损和混淆等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污水、污泥等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等管理.
三、污水处理厂内污水、污泥样品由化验室专人采集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有特殊要求的样品由化验室主任或承检化验员专门采集。
四、样品的采集要求定点、定时,需现场加保存剂的样品,应由化验人员根据化验项目的要求在现场加入。
五、化验室样品管理员每日必须检查存放样品的容器是否能够满足化验的要求,并对其进行编号,加贴三色标签(黄色代表待检样品,绿色代表在检样品,红色代表检毕样品),并记录备案。
六、化验室样品管理员对采集的样品进行验收,并存入样品的储存区。
七、化验室样品管理员以样品为单位进行编号,每个样品都有唯一的检测受理号和标识,以免发生样品混淆。
八、样品保存条件及封样方法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样品进入化验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分析化验工作,除BOD₅外,应在24小时内完成分析,并做好原始记录。九、样品分析结束后,化验室样品管理员应及时清洗取样瓶,并按规定进行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