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监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介绍,修订后“活禽交易”的范围扩大,内容更为细化。具体交易品种的范围从“活鸡”扩大为“活禽”,包括鸡、肉鸽、鹌鹑。细化了活禽批发市场、零售交易点的建筑和设施等具体要求,明确了批发市场、交易点休市的频率,如活禽批发市场应每周休市1天,零售交易点应每2周休市1天,休市时间应在场内提前公示。
同时增加了活禽批发市场、零售交易点活禽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使用的要求,增加了批发市场经营人员配置要求,如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对场内经营者(包括供货商和进货商)进行实名注册备案,并办理活禽流通安全信息追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