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灭蝇灯的工作原理
大部分昆虫对于在315-400nm波长范围内的UVA光波敏感,在365nm左右达到高峰,越接近365nm波段的光线对其吸引力越强,刺激视觉神经,从而引起翅和足运动,趋向光源而来。这就是UVA紫外线光被应用到昆虫诱引技术上的原理,因此灭蝇灯上的灯管均为紫外灯。
灭蝇灯按捕杀的功能可以分为电击式和粘捕式,其原理都是用光线引诱蝇类,诱使蝇类靠近灭蝇灯灯管,使蝇类接触灭蝇灯内的高压电栅栏或粘蝇纸,将其电死或粘住,达到杀灭蝇类的目的。但电击式灭蝇灯的使用可能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因电击过程中会将蝇类的尸体击飞或击碎,四处散落,可能造成进一步的污染。粘捕式灭蝇灯通过内置的粘纸捕蝇,不易造成二次污染,且有利于监测虫害种类和数量、趋势。
二、车间内可以安装灭蝇灯的规定
根据以下规定,生产车间内可以安装粘捕式灭蝇灯。
(1)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6.4.2 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
(2)WS/T 691-2020《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行业标准)
5.3.5.1 厂区外环境远离库房、生产厂房出入口处可设置昆虫诱捕灯、捕蝇笼或灭蝇袋。
5.3.5.2 进入车间的人流和物流通道内以及与外界相通的门内背光区域宜使用粘捕式灭蝇灯。
5.3.5.3 进入车间的成蝇宜使用粘捕式灭蝇灯或蝇拍等物理方法及时捕杀。
(3)T/CPCACN 0010-2020《室内灭蝇灯安装规程》(团体标准)
4.2 食品、药品及相关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加工、包装区,食品经营和餐厅、食堂就餐区等室内场所,应符合GB 14881和《药品生产重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安装粘捕式灭蝇灯。
(4)《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2.6 虫害控制
灭蝇措施
- 所用物质:灭蝇灯、杀虫剂(氯氰菊酯或家虫清水性乳剂)
- 使用方法:在车间、库房的适当位置安装灭蝇灯,特别是门的附近,确保苍蝇在触电后不会落在产品、设备上。在果皮箱、垃圾桶、污水沟井及周围等容易招惹成蝇的场所,用氯氰菊酯或家虫清水性乳剂作常量或超低容量喷洒。
- 处理方式:将死苍蝇收集统一放入塑料袋中,密封好后扔进垃圾箱。
- 频率:每周一次,蝇类高峰季节,根据成蝇密度而适当增加消杀次数;灭蝇灯每月清理一次。
三、其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二)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2)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6.4.3 应准确绘制虫害控制平面图,标明捕鼠器、粘鼠板、灭蝇灯、室外诱饵投放点、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等放置的位置。
6.4.5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制剂进行处理时,不应影响食品安全和食品应有的品质、不应污染食品接触表面、设备、工器具及包装材料。除虫灭害工作应有相应的记录。
(3)WS/T 691-2020《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行业标准)
5.3.5.4 成蝇密度较高时、在确保食品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在外环境,如垃圾暂存场所、厕所等重点部位,按照CB/T 31718采用适宜的化学方法进行防治。
(4)GB 17105-1998《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6.10 一般原料的储存场所或仓库,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
(5)GB 50687-2011《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6.3.2 洁净区大门入口应有防虫设施,宜安装专用防飞虫吹淋装置。
(6)《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2.5.7.1 库房面积应当与所生产的品种、规模相适应,并具备防尘、防蝇、防虫、防鼠、照明、通风、避光灯设施。
(7)《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附件2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1.2.2 (车间)门窗应当闭合严密,不透水、不变形,并有防止虫害侵入的措施;地面应当平坦防滑、无裂缝。
(8)《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附件: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
7.2 库房面积应当与所有生产的品种、规模相适应,根据成品贮存条件要求设置防尘、防蝇、防虫、防鼠、照明、通风、避光以及温湿度控制设施。
(9)《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表1-1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
2.0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四、灭蝇灯安装要求
T/CPCACN 0010-2020《室内灭蝇灯安装规程》(团体标准)
4.3 根据需安装灭蝇灯场所面积、建筑结构,以及灭蝇灯的有效引诱范围,安装足够数量的灭蝇灯。
4.4 应安装在光线微弱、避免阳光直射、其他光源干扰及物品遮挡的区域,且安装在不易被来往人员、货物碰撞的位置;不应安装在多尘、高温、严寒或气流过强(如排风口或风幕机的周围)的位置。
4.5 在正对入口或门的位置安装灭蝇灯,二者距离不少于3.6m,避免靠门窗处安装,门窗打开时,不可从室外看见安装的灭蝇灯。
4.6 灭蝇灯底部离地面1.8m—2.0m;顶部应离天花板0.6m—1.2m,使灭蝇灯处于蝇类室内飞行高度范围内。
5.1.1 电击式灭蝇灯收集盘内的昆虫尸体每周至少清理一次。粘捕式灭蝇灯捕获飞虫面积超过粘胶板纸面积的70%应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