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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常见致病菌能力验证计划实施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11


本实施指南只是针对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国认实函[2006]148号文件) 食品中常见致病菌能力验证计划CNCA-06-02,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具体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项目而制定的,本指南包括测试样品说明、收费通知、能力验证的机构和人员组成、结果报告单和原始记录。
l 测试样品说明
为了保证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实施,请在测试前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1. 样品为模拟食品,在发送前,已经过均匀性和稳定性试验,保证分发到各参试实验室的样品在运输和测试期间是稳定的,当样品到达实验室,请放在室温下(18~25℃)或冰箱中保存,3日内必须对样品进行测试。
2. 收到样品后,请与当日在网上填好确认函。
3. 本次能力验证共六份样品(根据实验室报名参加情况,各个实验室样品数目可不同),样品标识和检测项目要求如下:
 PT-A  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定性检测;
 PT-B  沙门氏菌的定性检测;
 PT-C  志贺氏菌的定性检测;
 PT-D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定性检测;
 PT-E  副溶血性弧菌的定性检测;
 PT-F 空肠弯曲菌的定性检测;
4. 本次能力验证目的在于检验参试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而不是对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和所用的试剂、仪器进行评价。故不限定(或推荐)检测方法、试剂和仪器等。但需在结果报告单和原始记录单上注明。
5. 样品在高真空的西林瓶中,开启时要小心;从开启样品到测试结束均应按照无菌操作进行;样品开启后,每种样品立即用4mL灭菌的蛋白胨水(或其它的稀释液)进行再水化(即溶解)4 min,此再水化液即为测试样品。样品中含有活的微生物,不可用手直接接触西林瓶内样品;每个样品中都有可能含有致病菌,检测时请注意生物安全;并且对测试后的样品和所有与测试样品接触过的实验用具进行灭菌处理。
6. 请于2007年3月28日前上报测试结果。如果不能按期报告结果,请尽快告知能力验证协调人并注明理由。在此次食品微生物学能力验证活动期间,如果实验室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等有变更,请通知协调人。如在测试过程中有何疑问,请随时与协调人联系。
7.根据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方法的要求或依据测试方法的要求,来上报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的检测结果;如实验室认可的沙门氏菌检测方法GB/T4789.4-2003中有不做血清学分型的限制范围,实验室就可以直接上报检出或未检出的结果报告,如果没有限制范围,说明实验室有这个能力进行血清学分型,此时要上报检出的阳性菌的血清型;如实验室认可的方法SN0170-92中就没有血清学分型的要求,实验室就可以不用分型。

详细内容及记录表格请下载附件:

 

http://www.foodmate.net/upimg/file/CNCA-06-02.doc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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