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室各类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规范化验室各类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各类报表、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存档范围及期限:
3.1、管理手册、经过论证的重大水质分析成果,长期保管;
3.2、相关的国家标准及有关文件,长期保管;
3.3、化验室内设备、药剂相关记录,长期保管;
3.4、化验原始记录、水质分析检测日报表,保管期五年;
3.5、水质分析检测月、年报表、报告,长期保管。
3.6、各类记录、报表的电子备份件,长期保管。
3.7、其它有存档价值的技术资料,保管期视需要而定。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各类报表、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存档范围及期限:
3.1、管理手册、经过论证的重大水质分析成果,长期保管;
3.2、相关的国家标准及有关文件,长期保管;
3.3、化验室内设备、药剂相关记录,长期保管;
3.4、化验原始记录、水质分析检测日报表,保管期五年;
3.5、水质分析检测月、年报表、报告,长期保管。
3.6、各类记录、报表的电子备份件,长期保管。
3.7、其它有存档价值的技术资料,保管期视需要而定。
四、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工作由化验室专人负责管理、归档、保存。
五、化验室主任对归档资料进行整理、编目、造册并负责技术资料的借阅工作,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
六、定期存档的文件资料销毁时,必须经厂长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销毁。
七、存档的保密资料由化验室主任保管,所有记录、文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外借或外传,人人遵守保密制度。
八、分析检测报告(表)复印内部使用。应由化验室主任批准;分析检测报告(表)复印外出,应由厂长批准。内部原始记录严禁复印和外传。
九、所有收发、打印、传递、存档等带有保密性要求的文件、草稿、会议记录纪要等均按保密规则保管处理,不得乱丢乱放及自行处理。
十、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厂内有关的保密范国和保密事项。
十一、引用化验室的检测数据的综述、论文等,由厂长批准后方可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