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保护仪表检测和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出现人为原因造成仪器和设备故障,特制定此维护制度。
二、实行化验室各仪器、设备维护人员负责任制;保护仪器、设备整洁,非工作状态时,仪器、设备桌面保持整洁。
三、禁止在实验室区吃东西或吸烟。
四、非化验室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区,如进入实验区应有本室人员陪同。
五、注意防止仪器、设备进水造成故障。
六、非化验室人员禁止操作仪器和设备(修理人员除外),不经仪器负责人同意,本室人员不可随意操作他人仪器(公共仪器和设备除外)。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在带电状态下连接仪器和设备,保持仪器、设备线路清晰稳定。
八、仪器和设备出现大的故障,必须报化验室负责人和部门领导,禁止私自处理。
九、及时填写仪器和设备各种记录。
十、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酸度计、溶解氧仪等仪器设备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十一、化验室人员在使用新设备、新仪器或新的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操作前,必须详细的阅读说明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章操作。
十二、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酸度计、溶解氧仪等仪器,每次使用时应登记操作人员及使用情况。
十三、化验人员须认真填写仪器设备档案。
十四、化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化验员进行处理。如需别的工作人员,如电工进行修理时,化验员必须在旁协助、提示。化验员要将故障现象、修理措施、修复情况等完整记录。
十五、化验室无法修理的仪器故障,应报厂办公室进行处理。
十六、化验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按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如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化验员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如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