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修订食品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增加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针对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鼓励提出修订的具体条文并附简要理由。
根据通知,这些意见和建议在今年7月15日前发送至spaqfxd@sfda.gov.cn,联系电话为010-63098722和15611247407。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各项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