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米试验”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一个重要原因,恐怕是研究者没有严格按程序办,从而深陷伦理危机和信任危机
程序规范是科学试验必须恪守的前提,不能把“科学上的正确”或“后果绝对安全”当作程序违规的挡箭牌
前不久,湖南儿童参与“黄金大米试验”的消息引起轩然大波,至今疑云重重,未有定论。
从科研的角度看,“黄金大米试验”的动机本无问题,其后果也不像有些人说得那么可怕。黄金大米富含胡萝卜素,而胡萝卜素是合成维生素A的材料,研究黄金大米中的胡萝卜素在人体的吸收情况,对治疗农村和偏远地区儿童因缺乏维生素A导致的夜盲症等疾病有一定价值。该科学试验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一个重要原因,恐怕是研究者没有严格按程序办,从而深陷伦理危机和信任危机。
回顾“黄金大米试验”,至少在三个方面与科学规范相违。
首先,它没有充分尊重受试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受试者均是6至8岁的儿童,难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虽然研究者称试验前与儿童家长签署了课题研究知情同意书,但据媒体调查,这份告知书显然过于简单,而且不够严谨,研究者没能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
首先,它没有充分尊重受试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受试者均是6至8岁的儿童,难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虽然研究者称试验前与儿童家长签署了课题研究知情同意书,但据媒体调查,这份告知书显然过于简单,而且不够严谨,研究者没能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
其次,缺失严格的伦理审查。伦理审查是保护受试者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科学研究不违背伦理的必要屏障。据媒体报道,虽然“黄金大米试验”2003年通过了浙江医学科学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核,可项目批准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试验许可地也限定在浙江;2008年转移至湖南试验时早已不在期限内,而且变更了试验地点,此前的审核是否继续有效,并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
第三,美方塔夫茨大学是否遵循了美国“一事一地一年一伦理”的伦理审核制度,国内人至今无法判定。
此外,论文的署名乱象和当事方众说纷纭的回应,也加重了公众对该试验的质疑。发表的论文中注明了作者的分工,并表示所有作者审查了原稿,可三位中方的研究者却声称,对黄金大米数据或论文发表、写作不知情。说辞如此扑朔迷离,难怪公众疑窦丛生、浮想联翩。
程序规范是科学试验必须恪守的前提,不能把“科学上的正确”或“后果绝对安全”当作程序违规的挡箭牌。在开展某项科学试验之前,严格按程序办,把试验的内容和过程、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补救的措施等告知受试者,可能会多花些时间、多费点周折,但至少不会像“黄金大米试验”这样搞得如此狼狈、难于收场,甚至“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没有认真、足够的科学试验,就难以产生惠及大众的科学成果。而一切涉及人体健康的科学试验,只有严格遵守科学伦理、认真履行相关程序,才能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黄金大米试验”风波的教训,值得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