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检测事故:
1、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当,样品性能丧失下降;
2、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
3、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
4、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验结果;
5、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
6、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7、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8、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二、凡违反上述规定均为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三、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四、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查清事实,由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