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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毒龙虾”罂粟壳当作食品调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7  来源:网易新闻
核心提示: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毒龙虾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郭孝洋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毒龙虾”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郭孝洋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13年3月下旬,被告人郭孝洋在其经营的兄弟盱眙龙虾店内,将罂粟壳及籽捣碎后与其他调味料一起放入烹饪油中熬制。3月28日至4月17日期间,被告人郭孝洋让厨师在烹制龙虾、螺蛳的过程中加入上述熬制好的烹饪油,提供给顾客食用,致使多人在该店就餐后体内含有吗啡类毒品成分。
黑心商人
双氧水泡出“毒鸡爪”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市原平警方在原平市质监部门的配合下,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蔡某自2010年担任原平市大林乡德溢香食品厂安全生产负责人以来,在明知化工物质双氧水(过氧化氢)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下,仍在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经双氧水消毒的塑料桶泡制鸡爪。其负责生产经营期间,共向西安、成都等地销售产品1.2万件,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经鉴定,该厂生产的德溢香“山椒凤爪”中残留过氧化氢超标。
编辑:songjiajie2010

 
关键词: 毒龙虾 毒鸡爪 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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