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新闻网讯近日,歙县工商局杞梓里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某小店内经营的一款兰考县某食品厂生产的某种调味面制小食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31年4月1日,该食品竟然早产了近20年。执法人员当即与该食品厂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食品厂负责人对此事并未予以明确答复。
经执法人员确认,该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食品与食品标签载明内容不符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22包“早产”的该小食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以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执法人员确认,该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食品与食品标签载明内容不符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22包“早产”的该小食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以待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