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的制定,对于整个有机行业来说,无疑是件好事,但确保新规切实得到执行,除了依靠企业自律,加强监管外,体制设计更需进一步完善。
继今年5月31日,中国广播网发表了《有机食品市场乱象丛生评:”高门槛”更需”严管理”》之后,6月4日,《中国企业报》又刊文《有机食品乱象:“自证清白”暴管理黑洞》,两篇文章都直指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设计存在制度上问题。新华网、中国网,以及环球网、21世纪网、中财网、新浪网、和讯网等分别转载了上述两篇文章,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如下:
目前全国有机产品认证资格的23家机构分三种:一种是农业部下属,一种挂靠大学科研名下,还有一种属民营类。这些认证机构大多底气不足,他们的生存要靠有机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处于一种“既是裁判员,又靠运动员养着”的尴尬处境。此外,目前对有机食品的检查普遍采取“自证清白”的方式,即检查时有机食品企业需证明自己“没问题”。而我国有机生产缺乏过硬技术,诚信意识差的企业往往铤而走险,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等代替。
另一方面,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背景复杂,不乏农业部、环保部等各部委的背景。虽然他们都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下属国家认监委统管,并委托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分管,但“查出认证机构有问题后,部门之间不买账。还有,在检查完有机食品企业发现有问题后,检查人员还没回去,相关的公关电话就打过来了。事情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搞得检查人员很是被动和气馁。”“认证机构的设计有制度上的问题。”中国企业报如此引述业内人士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