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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垃圾不容忽视 相关立法迫待完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2  来源:人民政协网
核心提示: 实验室垃圾不容忽视 相关立法迫待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日常的化验检测的需求正在逐步增大,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实验室垃圾就是不可忽略的问题之一,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中,会使用到大量有毒物品,产生不少废弃物。如果这些物品回收及处理不当,将产生严重的污染问题,专家建议国家环保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责成各地环保部门与本区域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联系,开展有毒物品的购买与回收基本情况的普查。
  
 
         “一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中,会使用到大量有毒物品,产生不少废弃物。如果这些物品回收及处理不当,将产生严重的污染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植物所研究员林金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许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产生的有毒废弃物,其毒害级别高(包括一些剧毒的重金属药品),比一般工厂产生的污染更具毒害性。
  
  “大部分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并没有建立废弃物和有毒物品的回收与处理机制。许多在一线工作的研究生、大学生并不明白这些剧毒废弃物能够导致污染扩散,而把固体废弃物当做普通垃圾随便处理,甚至把一些液体废弃物直接倒入地下管道,其结局必然是土壤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林金星忧心地告诉记者。
  
  更让林金星感到遗憾的是,由于废弃物处理需要高额投入,许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不乐意支付费用,采取了纵容和包庇的态度,致使这个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因而,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有毒物品使用的管理及废弃物的回收等问题,反而成为了环保部门管理中的死角。尽管国家也出台过相关的法规,但由于许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行政上并不隶属当地政府管辖,所以政府的环保部门在对这些单位的检查和监督方面存在困难。
  
  “国家环保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责成各地环保部门与本区域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联系,开展有毒物品的购买与回收基本情况的普查;对重点单位和剧毒物品建立登记与跟踪制度;并责成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有毒物品分类存放、回收与集中销毁的设施。”林金星建议。
 
编辑:songjiajie2010

 
关键词: 实验室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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